根據申請人提出的繼承登記申請,經初步審定,我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予以繼承轉移登記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操作規(guī)范(試行)》第1.8.6.1.1.5條的規(guī)定,現予以公告。如有異議,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。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我機構將予以登記。
繼承人 |
原權利人 (被繼承人) |
不動產 權利類型 |
不動產 坐落 |
不動產 單元號 |
不動產 面積 (㎡) |
李清 |
李耀琳 |
房屋 |
長治市惠豐街1院2樓6單元6層72房 |
140403105009GB00017F00020143 |
84.21 |
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:長治市公共服務中心
聯系方式:0355-30297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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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2025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