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長治市貫徹落實2016年省委省政府例行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第12號 

  整改任務驗收銷號意見 

    

  按照《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(huán)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》(簡稱《2017年整改方案》)、《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(tài)保護督察“回頭看”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》(簡稱《回頭看整改方案》以及《關于做好中央環(huán)保督察及督察“回頭看”整改任務銷號驗收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2020年12月19日,驗收組對第12號整改任務(任務來源《2017年整改方案》)、《回頭看整改方案》)完成情況進行了現(xiàn)場驗收。 

  一、整改任務 

  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11229輛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。 

  二、整改措施 

 ?。ㄒ唬╅L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6年印發(fā)了《全市公安交警大氣污染環(huán)境整治工作方案》,工作方案中明確淘汰任務為配合環(huán)保部門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11229輛。 

 ?。ǘ?016年5月18日,長治市環(huán)境保護局、長治市交通運輸局、長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(lián)合在《長治日報》對全市11229輛黃標車進行了公告,所有淘汰車輛停止辦理環(huán)保檢驗、車輛年檢和道路運輸許可證核發(fā)等業(yè)務。 

  三、完成情況 

  2016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7488輛,2017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3644輛,2018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97輛,全面完成了11229輛黃標車及老舊車的“清零”任務。做到了“底數(shù)清、任務明”。 

  四、驗收意見 

  驗收組認為,根據(jù)12號任務確定的整改措施已經(jīng)全面落實,達到整改目標要求,驗收組一致同意予以銷號。 

          

  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長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