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索 引 號:000014349012340248/2025-00031
- 成文時間:2025年04月16日
- 發(fā)布機構:長治市公安局
- 發(fā)布日期:2025年04月16日
- 發(fā)文字號:
- 主 題 詞:
- 長治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檢查頻次上限
發(fā)布日期:2025-04-16 發(fā)布機構:長治市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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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治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檢查頻次上限 |
序號 |
事項名稱 |
檢查頻次上限 |
備注 |
1 |
對保安從業(yè)單位及其保安服務活動情況的檢查 |
抽查比例不低于5%;抽查1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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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對保安培訓單位及其培訓活動情況的檢查 |
抽查比例不低于5%;抽查1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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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對金融機構營業(yè)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情況的行政檢查 |
4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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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對軍工企業(yè)安全保衛(wèi)工作檢查指導 |
4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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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對水電油氣企業(yè)安全保衛(wèi)工作檢查指導 |
4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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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對寄遞物流企業(yè)安全保衛(wèi)工作檢查指導 |
4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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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對旅館業(yè)特種行業(yè)的行政檢查 |
每季度開展1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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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對典當行特種行業(yè)的監(jiān)督檢查 |
每季度開展2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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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對印章業(yè)特種行業(yè)的監(jiān)督檢查 |
每季度開展3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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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行政檢查 |
按實際行政許可數量進行檢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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